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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替人降妖捉鬼赚钱买衣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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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阵声音,林天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完全不用想。

脑海中直接出现狼妖的模样。

刚杀掉老鼠妖,狼妖便出来了,他不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一直在偷看。

若不然,怎么会出现得如此及时?

也不知道这家伙用什么办法躲避老鼠妖的追杀,明明还在静海市,愣是让老鼠妖找不到它。

一头狼,被一只老鼠追杀,说出去估计都没人相信。

偏偏这是事实!!

老鼠妖拥有六百多年道行,狼妖只有五百来年。

两妖整整相差了一百年道行。

这可是一百年,其中差距犹如天堑,不可逾越。

“咻……”

一道黑影掠过,稳稳来到林天身前。

果不其然。

正是狼妖。

好一段时间不见,狼妖换了一个造型。

这家伙化作人形,一袭长长的黑发编成一条条小辫子,头顶还扎了一朵大红花。

嘴唇涂抹鲜艳的口红,还修了眉毛,夹了睫毛。

这模样……

要不是林天知道狼妖是公的,还以为这家伙是一头母狼。

太恶心了。

比老鼠妖还恶心。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僵尸兄弟,好久不见,没想到你现在实力如此强大,竟然轻易击杀了老鼠妖。”狼妖满脸钦佩,伸出右手为林天竖起大拇指。

“你也不差,在动物园没少吃吧?都胖了一圈了。”林天一脸揶揄。

之前他看到狼妖化作本体,在动物园里面混吃等死,极为不屑。

哪成想。

动物园里面抱着跟狼妖一样目的得妖物,比比皆是。

这些妖物混吃等死,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每天有专门的人照顾,吃了喝,喝了睡。

只要不暴露妖物身份,偶尔显露一点灵智,便可以吸引大量粉丝,又是送吃,又是送穿的。

看狼妖装扮,多半又是哪位女粉丝送它的。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动物园伙食确实不差。”狼妖咧嘴一笑,伸手梳了梳自己头发。

“老鼠妖已经死了,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咧,僵尸兄弟您慢走,我要回动物园,不送您了。”狼妖点头,一脸谄媚的说道。

林天‘嗯’了一声,迈动脚步朝第一人民医院的方向走去。

首领厉鬼已经击杀,现在不用担心爸妈和妹妹的事情暴露出去了。

要是刚才顺带着将刘天一起击杀,那就完美了。

只可惜这家伙十分狡猾,逃得比兔子还快。

晚风徐徐,皓月当空。

林天仅用了十来分钟便回到市区。

还好凌晨两三点街上没人。

若不然没有衣服遮挡身体的他,还真不敢光明正大进入市区。

再回出租屋之前,他重新偷来一件衣服穿上。

“看来还得想个办法弄点钱,多买几件衣服备用。

每次都靠慕容雪买衣服,欠下的人情太多,以后面对她父母都不好意思下手了。”

林天站在窗前,沐浴着月光暗暗想到。

凭借他的本事,想赚钱似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替人降妖捉鬼。

没法。

他就是一只僵尸,不可能去上班吧?再者而言,白天也不敢出门。

所以。

唯有降妖捉鬼这一个法子,也是最简单暴利的行业。

身为僵尸的他,别的不敢说,要论降妖捉鬼,他比那些法师更为拿手。

不过……

在这之前,需要将自己身体洗干净。

上次慕容雪就说他身上很臭。

自打变成僵尸以来,除了跳入暗河两次之外,不曾洗澡,能不臭吗?

随即。

林天脱掉自己衣服裤子,进入厕所。

里面有上任租客留下的沐浴露和洗发水。

洗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他才从厕所里面出来。

身上厚厚的污垢,差点把地漏给堵了。

还别说。

洗完澡之后感觉身体都变轻了很多,相比没洗澡之前,他预感比之前跳的更高、更远。

当然。

这仅仅是感觉。

哪怕是真的,也不可能超出很多。

目前距离天亮仅有几个小时,想出去赚钱只能等明晚了。

时间。

一分一秒流逝。

天边逐渐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再次到来。

朝阳自东边地平线升起,掠过重重高山,绽放无尽光芒。

一到天亮,林天便感觉精神不振,实力受到极大压制。

窗户已经提前被他用棉被遮挡起来,阳光无法穿透。

房间外的行道上,时不时传来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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