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替人降妖捉鬼赚钱买衣服(1 / 2)
听到这阵声音,林天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完全不用想。
脑海中直接出现狼妖的模样。
刚杀掉老鼠妖,狼妖便出来了,他不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一直在偷看。
若不然,怎么会出现得如此及时?
也不知道这家伙用什么办法躲避老鼠妖的追杀,明明还在静海市,愣是让老鼠妖找不到它。
一头狼,被一只老鼠追杀,说出去估计都没人相信。
偏偏这是事实!!
老鼠妖拥有六百多年道行,狼妖只有五百来年。
两妖整整相差了一百年道行。
这可是一百年,其中差距犹如天堑,不可逾越。
“咻……”
一道黑影掠过,稳稳来到林天身前。
果不其然。
正是狼妖。
好一段时间不见,狼妖换了一个造型。
这家伙化作人形,一袭长长的黑发编成一条条小辫子,头顶还扎了一朵大红花。
嘴唇涂抹鲜艳的口红,还修了眉毛,夹了睫毛。
这模样……
要不是林天知道狼妖是公的,还以为这家伙是一头母狼。
太恶心了。
比老鼠妖还恶心。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僵尸兄弟,好久不见,没想到你现在实力如此强大,竟然轻易击杀了老鼠妖。”狼妖满脸钦佩,伸出右手为林天竖起大拇指。
“你也不差,在动物园没少吃吧?都胖了一圈了。”林天一脸揶揄。
之前他看到狼妖化作本体,在动物园里面混吃等死,极为不屑。
哪成想。
动物园里面抱着跟狼妖一样目的得妖物,比比皆是。
这些妖物混吃等死,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每天有专门的人照顾,吃了喝,喝了睡。
只要不暴露妖物身份,偶尔显露一点灵智,便可以吸引大量粉丝,又是送吃,又是送穿的。
看狼妖装扮,多半又是哪位女粉丝送它的。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动物园伙食确实不差。”狼妖咧嘴一笑,伸手梳了梳自己头发。
“老鼠妖已经死了,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咧,僵尸兄弟您慢走,我要回动物园,不送您了。”狼妖点头,一脸谄媚的说道。
林天‘嗯’了一声,迈动脚步朝第一人民医院的方向走去。
首领厉鬼已经击杀,现在不用担心爸妈和妹妹的事情暴露出去了。
要是刚才顺带着将刘天一起击杀,那就完美了。
只可惜这家伙十分狡猾,逃得比兔子还快。
晚风徐徐,皓月当空。
林天仅用了十来分钟便回到市区。
还好凌晨两三点街上没人。
若不然没有衣服遮挡身体的他,还真不敢光明正大进入市区。
再回出租屋之前,他重新偷来一件衣服穿上。
“看来还得想个办法弄点钱,多买几件衣服备用。
每次都靠慕容雪买衣服,欠下的人情太多,以后面对她父母都不好意思下手了。”
林天站在窗前,沐浴着月光暗暗想到。
凭借他的本事,想赚钱似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替人降妖捉鬼。
没法。
他就是一只僵尸,不可能去上班吧?再者而言,白天也不敢出门。
所以。
唯有降妖捉鬼这一个法子,也是最简单暴利的行业。
身为僵尸的他,别的不敢说,要论降妖捉鬼,他比那些法师更为拿手。
不过……
在这之前,需要将自己身体洗干净。
上次慕容雪就说他身上很臭。
自打变成僵尸以来,除了跳入暗河两次之外,不曾洗澡,能不臭吗?
随即。
林天脱掉自己衣服裤子,进入厕所。
里面有上任租客留下的沐浴露和洗发水。
洗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他才从厕所里面出来。
身上厚厚的污垢,差点把地漏给堵了。
还别说。
洗完澡之后感觉身体都变轻了很多,相比没洗澡之前,他预感比之前跳的更高、更远。
当然。
这仅仅是感觉。
哪怕是真的,也不可能超出很多。
目前距离天亮仅有几个小时,想出去赚钱只能等明晚了。
时间。
一分一秒流逝。
天边逐渐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再次到来。
朝阳自东边地平线升起,掠过重重高山,绽放无尽光芒。
一到天亮,林天便感觉精神不振,实力受到极大压制。
窗户已经提前被他用棉被遮挡起来,阳光无法穿透。
房间外的行道上,时不时传来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