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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九叔 第6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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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晚上不知换了几个姿势,被他折腾得疲惫不堪的叶平安在昏睡过去前发誓,以后有他在的地方,她一定,躲得远远的!

叶平安第一次带沈见庭回家时,比他还要紧张,可能是怕自己的父母不满意吧,一段姻缘能被祝福是所有恋人的期盼,她也不例外,上车之前一直在检查和他一起去买的礼物有没有带漏。

沈见庭看她像热锅上的蚂蚁,忍俊不禁,“你这样倒让我觉得是去见我父母。”

叶平安微囧,如果是去见他父母的话,她肯定比现在还要紧张!

“别担心,我谈过那么多笔生意,与未来岳父岳母见面还是有几分把握的。”他宽慰她,不过说归说,紧张还是有的。

老爷子都说小姑娘会不会太小,作为对方家长,嫌弃他太过年长也不是件不可能的事,毕竟十一岁,也不是一个小跨越,沈见庭如今难得因为这个小小的缺陷而感到不安。

前一天晚上,老婆破天荒心平气和地跟他说今天女儿要带个人回来见见面,叶云之将这事记在心里,这天晚上便提前从公司里回家,在客厅里看着电视,面上一片平静,心里却翻着巨浪,到底耐不住,开口问身边的妻子。

“那男的是干嘛的?今年多大了?”

林洛希正玩着手机,听他这么问,懒懒地抬了下眼皮,不咸不淡道,“开公司的,三十岁左右。”说了跟没说基本没差。

叶云之听了,干干地闭上嘴。

人到时,是夫妻两一起去开的门,门廊上的暖灯流光倾斜,叶云之在看到女儿旁边站着的男人时,属于父亲锐利的眸子带着审视的目光投在他身上,当看到那一张脸时,他的瞳孔微微缩了下。

虽然从事的不是同一行,但作为港城有名的青年企业家,沈见庭的名字还真是响当当的,除了因为他有一颗精明的头脑外,还有他富庶的家世背景,活脱脱是这个城市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

以商人的角度,叶云之对这个年轻人少不了赞赏与佩服,然而作为父亲,撇开他比女儿年长了十一岁这个事实,作为同类人,所谓无商不奸,能在他这个年纪就在商场混得如鱼得水,心思必定不可小嘘。

每个父亲都希望女儿嫁得好,不仅物质上可以满足到她,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在叶云之看来,沈见庭这个人城府太深,自己的女儿自己清楚,恐怕很难镇得住这种人啊。

如果满分十分的话,叶云之只能给这个女儿的男朋友勉勉强强打个五分,是的,勉强。

沈见庭给林洛希准备的是一对玉镯,叶平安不懂玉,但那天跟他一起去专柜提的时候见那成色,必定价值不菲,当时看了多少有点过于贵重,所以她揪了揪他的衣袖,示意他不要了,然而他却揉了揉她的脑袋,气定神闲道,“这算什么,你妈辛辛苦苦给我生了块宝,我就只送对玉镯,比不得。”

叶平安当时听了心里都甜翻了,接下来陪他逛街的时刻嘴角都微微翘着,看得出心情特别愉悦,被人放在手心里宠着,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给叶云之的礼就没那么重了,但也不轻,是苏州的碧螺春,叶平安这些年和叶云之不亲近,只知道他这人爱喝茶,其它的就没了解过,便跟沈见庭提了下。

沈见庭多少了解她家的情况,但也只清楚皮毛而已,叶平安很少跟他提家里的情况,他也不会故意去窥探她不想说的事,只要她开心了,他就什么都好。

饭桌上,叶云之和沈见庭喝起小酒,生意人就聊生意场上的事,虽然跟沈见庭没有业务往来,但叶云之跟他父亲的公司还是有一点点的交集,况且沈见庭本身也是家里公司的股东之一,所以和叶云之还是有许多话题可以聊,而且,即便没关系,随便一支股票就能让他们这些人聊个半天了。

反观叶平安,就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他的身边,当个小媳妇。

到了家里后她便将脖子上的围巾给拿了下来,林洛希不经意间看到她脖子上的痕迹,两道秀气的眉毛不禁扭了扭,忍了忍,到底没挑明,只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的小年轻,真的…太不懂得节制了!

这顿饭下来,沈见庭与叶平安的家人还算是相谈甚欢,临走时,林洛希还吩咐他有空就再过来家里吃饭,这意思,多半是认可了他们的关系,两个人甭提多开心了,一上车沈见庭便狠狠地吻住她,三十多岁的人,居然开心得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子。

然而这份喜悦还没维持多久,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却打破了这份静谧。

刘大福,死了。

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临区有渔民在江上发现一具浮尸,经过调查,死者正是警方最近正在搜寻的犯罪嫌疑人刘大福,程二使了些小手段在警方那了解到一些消息,刘大福身上除了一些皮外伤外,最致命的是胸口上一处枪伤,可以说是一枪致命。(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行凶者在他死后直接将尸体抛至江里,装尸体的布袋里还加了许多石头以增加重量,可见行凶者置他于死地的决心有多么强烈……

听完沈见庭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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