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2 / 4)
其他员工来说就像抱领导大腿一样的言论,在她说出来,仿佛是用手摸着叼回骨头的金毛犬,以夸大的语气奖励他所做的事情有多么厉害,而这一切她能做的那么自然和满足。
她看向阎正奇的目光有着连她自己都没能发觉的柔软,夸赞他时眼里有着亮光,而这些都被顾元洲捕捉到了。他甚至能从她臂膀上的轻微变化,判断出她们在桌子底下的动静。
当然,他能看出对面这个男人的方案不错,也认可他不是全无劳动,只将事情推到女人肩头的怂货。但这就是属于基层员工的职责范围的事情,无论他完成的有多么出色,对于决策人来说,这样的素质只不过是可有可无,锦上添花的东西。而阎正奇在决策方面显然不如她,他不信她不知道其中的道理,但这女人居然还能面不改色、真心实意地夸到这个程度。
顾元洲的钢笔笔尖在本子上倏尔点出了一个墨迹,而后干脆丢到了桌面上。
他突然感到疑惑,阎正奇是给这个女人下了蛊药了吗?要不然他是怎么做到,让她对他这么死心塌地?
闻樱确实不准备立刻放弃原主对于阎正奇这份喜欢的心情,对于任何人来说,比起一个轻浮的能够随意立刻的恋人,都不如不轻言分离的伴侣,于阎正奇是,于顾元洲也是。
她如果在他的低谷放弃了他,相信顾元洲也不会多看她一眼。
当然,阎正奇不是全无优点的人,他确实年轻,浮躁,幼稚,很容易就刺伤身边亲近的人,不会为任何人做出妥协,但与此同时,他年轻,爽朗,热心肠,不会向任何人做出妥协,正如他愿意为原主抵抗父母家族的命令。
原主答应和他在一起的那天,是他刚从地震灾区回来,身上是连续多日不洗澡的臭味,脏兮兮的露着白牙冲她笑。一个富二代公子哥会赶赴灾区参与救援工作,任谁都没有想过。他告诉她他帮助了多少人,又遇到了多少事,最后他握住她的手说,“我都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像他们一样,没有等到明天,就先等到了死亡,我想至少死的时候能握着你的手一起。”
她当时在心里想,你想死不要拖我一起下水。实际上却哭得一塌糊涂,被他用脏手抹花了妆,在他期待的目光中点了头。
与阎正奇相比,顾元洲确实天纵英才,在商业方面有着智慧可靠的头脑,但他同时失去了阎正奇这样的赤城之心。
原主也有一些不了解的事,闻樱是知道的,因此即使她无法认可他的某些行为,也会忍不住对他心生柔软。
只是在伤痕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即使阎正奇每日准时回到家中,两人之间的相处也是颇为尴尬,两人躺在一张床上,熄了灯,各自睡各自的,都没有去碰触对方的意思,无形之中有什么东西隔开了他们。
公司的危机事件过后,他又对她好了一点,时不时会买鲜花礼物送她,仿佛新婚的蜜月期,令公司的女员工对她羡慕不已。
也只是如此,两人都不敢提之前发生的事,仿佛他们的关系如同薄纸,轻轻一碰又会再次裂开。
餐厅的危机解决的还算圆满,主谋被抓,舆论也受到了引导,没有造成太大的问题,两家推出的联合活动甚至令业绩创了一波小高潮,等于在公众对事件还有余温的情况下,做了一次免费广告。
在事情解决之后,顾元洲突然遇到了突发状况。
繁华的商业街区,当中围了一块施工地。它周围是川流往来的车辆和相携出行的人们,无论是人们的谈天大笑,还是汽车喇叭,都盖不过工地里发出来的噪音,白天的柏油路在太阳照射下反着光,大家都匆匆走开,不愿意靠近工地。
沈叶在旁边的大楼里上班,中午去附近的餐馆用餐,正路过施工地。
伴随着一声巨响传出,里面传出慌乱的求救声,似乎有人受了伤,而其他人拿不定主意,像无头苍蝇一样在那里乱转。
至少她进去看的时候是如此,倒在地上的人像是被意外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头,有人正想将他翻过身,看他脑袋后面的伤。
“别动他。”女人的声音清凉如水,在人心头涓涓流过,“我学过护理,这个时候不能碰他的头。”
小剧场:
闻樱:我奇好厉害哦!
顾元洲:这基本上是睁眼说瞎话了。
闻樱:(闭眼睛)我奇太太太厉害啦!
顾元洲:(趁机亲了一口)
三年之痒(六)
顾元洲从病床上醒来, 助理一发觉他的动静,就立刻探过头去关切询问:“boss, 您怎么样, 哪儿还觉得不舒服?医生说好在东西砸偏了,没什么大碍。对了, 我先去给您叫医生!”
他的助理性格活泼, 说风就是雨,说着就要去按床头铃。好在顾元洲及时把人拉住了。
“没事。”他的语速缓慢,头还有余疼, “我隐约听见女人的声音,谁帮了我?”
“哦, 是一个叫沈叶的姑娘, 她当时正好经过。据说因为她的母亲久病在床, 她学过一点这方面的知识,就进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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