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3 / 4)
可胖了,听大人们说咱们村就没见过这么胖的娃娃,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小猫说刚生下来的时候大家担心没眼睛,还掰开肉看,看见有眼珠子才舒了口气呢。”
常喜乐笑得更欢了,还真想亲眼去看一看真有这么胖的孩子吗。常喜乐嘴里说这话,手上动作却没有停,没一会就做出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猪。
“这两个送给小猫和胖猪吧。”
杨子爱不释手,又看看自己的小狗,总觉得好像这两个更好些,表情那叫个纠结,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都送出去。他不再管常喜乐和杉子,拿着小玩意一碰一跳跑了。
“杉子,螺蛳的地方远不远?我穿成这样子过去合适吗?”
常喜乐走在村子里才发现自己的不对劲,他一心想要出来走走,都忘了想其他。他现在穿的是圆领长袍,脚上踩的布鞋,之前在常家就觉得别扭,因为他的衣服是常家最好的。其他人包括小孩,衣服都很破旧,每个人都是左一个补丁右一个补丁的。而且男子都是对襟无袖短衣小口裤,裤子都只过膝;而女子也没有那么讲究,为了方便干活也都是过臀对襟衣,平时极少有人穿着长裙的,下田的时候还会把裤腿卷起来,只有出门或者过年过节才会讲究。
不过一般未出阁的女子会相对讲究一些,她们平时大多是忙活家里的活计,比如洗衣做饭等等,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一起下田帮忙。而出嫁的妇人就没那么在意了,常喜乐刚还看到有坐在门口开胸喂奶的妇人,见到有人过来也没有避讳,倒是让常喜乐觉得不好意思。
常喜乐醒过来见过这么多人,不论男女老少,脚上踩的都是草鞋,没一个像他还有布鞋穿的。而且常喜乐发现,他的长袍并不是棉布做的,而是麻布,鞋子也是如此。他因此问过家里人,这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连棉花都没有!
杉子打量了常喜乐一眼,“小叔,你这样去恐怕会把这衣衫刮花了,路上野草太多,路也不太好走,穿这鞋子走那些路很容易被磨破。”
常喜乐听这话更不敢穿这一身去摸螺蛳了,他现在就两身能能出去见人的衣服,这都是常家为了他出门不太寒酸,费了好大工夫给他做的。
桃源村盛产苎麻,村里的妇女都会用苎麻织布,给自己穿的都是比较粗,拿出去卖的则是精心制作,要细软舒适得多。常喜乐身上穿的就是最细软精致的那种,是家里的几个妇人一起为他做的,就是不想常喜乐在外头被人笑话。常喜乐平时很是爱护,这也是他不到处乱跑的缘故之一。
这些在原身的记忆力也有,只是常喜乐一时没记起来,走进村子发现大家穿得都很破烂,尤其是下地干活的人,都挑了最破的衣服套上,这样一来把他衬得格格不入,这才让他反应过来。
常喜乐也舍不得把这一身好衣服弄坏,以后还靠这一身出门办事呢,只能先打道回府,可刚到家就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钱家二姑娘的弟弟、钱家的宝贝疙瘩钱鑫。
你就是我姐夫,这辈子只能是我姐夫!
钱鑫和常成槐同岁,却是完全不同的模样。
常成槐早早就帮着家里干活,肩负起家里的重担。又是长子长孙,所以一直以大哥哥自居,行事沉稳有担当。家里的长辈也把他当做大人,他是目前孙子辈里唯一一个能上桌吃饭的。
而钱鑫是稻香县有富商钱进唯一的儿子,而且还是中年得子。钱鑫上头有五个姐姐,个顶个的漂亮,被人称之为满江县的五朵金花。可女儿再好对于钱家来说也比不上能传承家业的儿子,好不容易求得一子,自然疼到骨子里。如此一来就养成了钱鑫猫狗嫌的捣蛋性子,谁都管不住,不过对木讷老实的原身莫名的瞧对了眼,平日里很喜欢找他玩。常喜乐却是知道,这完全是因为带上原身,钱鑫好到处去胡闹,钱家人不会怎么管。
原身虽然很不想浪费时间去玩闹,可对于这个未来小舅子也只能忍让,再不乐意也会陪着。只因觉得自己对钱家有所图谋,所以总想着尽可能的为钱家做些什么,而不是纯粹的只会要钱。
当时的钱家还是喜闻乐见的,钱家人其实也并不指望钱鑫走这条道,可耳濡目染多学点东西也是好的。况且他们当时很看好原身,钱鑫和未来姐夫感情处得好,以后原身发达了他们也更好攀扯关系,这也是巩固利益的手段之一。
常喜乐一看到钱鑫,关于对方的记忆就涌了上来,也想起了当时出事的前因后果。
当时的事可以用一句话形容:熊孩子作死,原身见义勇为。
钱家走商得了一匹好马,此马虽好却并没有被驯服,野得很。钱家得此马并非为了自用,而是想要做礼,收礼之人好驯服无人能驾驭的野马,钱家投其所好花了大量的钱力物力才寻得此马,性子极其暴躁,第一天到钱家就把钱家马厩闹得人仰马翻,无奈只能暂时放到郊外的山庄里。
钱鑫也得了消息,对这野马非常的感兴趣,想要知道什么样的马如此厉害。而且这马不仅烈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听说为了得这一匹马,钱家可是花了大价钱,捕捉的时候据说还闹了人命。可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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