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2 / 3)
: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叶笙摇头:“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部,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道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马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部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精灵,于是故事里她摇身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精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道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个热爱生活,活泼善良,心思细腻的笔友,或许能让程小七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孤独。
老板说:“找到了。”他从一堆信件中,拿出一封故事大王寄给来的信,“程小七提前写信跟我说,三天后他又会从淮城给我寄来一箱东西,要我把它和这个纸箱子放一起。”
信上写着收件人地址,也写着寄件人地址。
叶笙念出了那行字:“嘉和路134号长明公馆。”他愣住,想到自己在火葬场停车牌旁边捡起的那张宣传单。
宣传单上面也写着的是嘉和路。
老板说:“你要是找到他,帮我跟他说,东西再放下去就要发霉了,。”
叶笙点点头。
他对老板又说道:“老板,能不能手机借我打个电话。”
老板古怪地看他一眼,同意了。
叶笙用手机拨通了宣传单上的电话。
房东是个老奶奶。
那边很吵,老人的声音也不清晰,叶笙问她具体地址。知道是要来租房的,老人终于有了点耐心停下骂战,但她就是不肯说租房具体名字,含含糊糊道:“你坐车到嘉和路来就能看到了,到了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叶笙:“行。”
和书店老板告别后,叶笙还是坐上了去城里的车。
这里没有直达的公交大巴,需要坐黑车。司机开到一半坐地起价,不给钱就把他丢半路。都已经到故事大王的怪诞之都了,叶笙也没跟人客气,他拿枪抵着司机脑袋,逼着他往前。
司机:“……”
一路开到淮城城市区中心。
黑车司机哭爹喊娘,屁滚尿流离开。
叶笙站在淮城市区中心,抬起头,看着摩天大陆上清晰分明的led灯。
春和日丽的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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