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 / 4)
,冲她羞涩地笑了一下:“你好早。”
赵明月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于有清,他们同村的,也是赵明月的同班同学,她笑了笑:“你也不晚啊。”
于有清低着头,走到水塘的码头边,将桶子沉进水中,装满水提上来:“我去浇水。”他家的自留地在上头的坡地上,水瓢浇不到,只能担水上去浇。那儿的地相对于水边的地来说,要贫瘠不少,也比较难伺候一些。
赵明月看着于有清高高瘦瘦的身影,思绪不由得飘散开来,于有清家里的成分比自己家里还差,是地主。解放前,月亮湾的茶园有一半都是于家的,虽然他爷爷并非是那种为非作歹的恶霸,但是大地主这个身份已经足以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了。他们家便成了月亮湾地位最低的一家,招工、升学这些好事全然都轮不上他们。
所以尽管于有清十分聪明,但也只能跟她一样,念了初中就没法再升学。于有清的姐姐于有芬是她三哥的同学,长得很漂亮,赵明朗曾经还和她谈过恋爱。有一次一个厂子来村里招工,于有芬的条件刚好符合,赵金云说只要于有芬肯陪他睡,就推荐于有芬去,于有芬鬼迷了心窍,听信了赵金云的话。结果赵金云占了便宜,于有芬也未被招去,还怀了身孕,她悲愤交加,觉得实在太过丢人,便投河自尽了,幸亏被人救了。于有芬的大哥于有义知道这件事,怒不可遏,将赵金云揍了个半死。
于有芬堕了胎,在家乡待不下去,和她大哥一起跑到新疆去了。于有清参加了77年高考,考上了大学,怀恨在心的赵金云卡着于有清的档案和户口关系不给转,于有清转不了户口和档案,就上不了学,他甚至还跑到学校去帮忙,也未能成功。于有清愤恨难抑,将赵金云打得半死,甚至连腿都打折了,自己连夜逃到新疆,投奔他哥姐去了。
于有清兄妹几个背井离乡多年,边疆苦寒,环境艰苦,于有清三十来岁的时候,死于一场雪崩,永生没有回归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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