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3 / 3)
的,警察走进小店里,林向南立即点头哈腰的:“是这样的,我们好好的开着店,他们进来就打打砸砸的,我要求他们赔偿!”
丁杏杏直接掏出了钱包,把里头之前公安局判决的要求林向南赔偿损失时林向南写的欠条。
上面可是足足的一百块呀!
写欠条的时候林向南是打算离开首都的,因此随便就写了,想着丁杏杏他们也找不到自己。
开菜馆的时候他们也是想着离得这么远,首都这么大,哪里就这么巧被林向北遇着了?
更没有想到丁杏杏会随身带着欠条!
林向南死活不承认那是他的笔记,还说:“警察现在,我叫林楠,不叫林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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