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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救了个小女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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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头那里买回当天的晚报,结果上面有一份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和兴趣。

这份信息是一家名叫百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全市发布的一项公开招聘公告,大意是该集团需要若干文员、保安、司机等等职位的新员工。在七月二十二号,也就是明天上午九点钟在该集团总部大楼百盛大厦一楼大厅进行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活动。有意者请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文凭证书复印件、自身履历表等相关文件到时前往应聘。该公告不但详细的说明了各职位的招聘条件,也开诚布公的列出每个职位的最低薪水待遇。比如文员一项,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间内每个月拿固定的试用薪水2000元。试用期满成为正式员工后,不但每月有底薪2500元可拿,更是拥有和其他百盛正式员工同样的福利待遇。

不过引起陈哲兴趣的可不是文员这个职位,他看到保安这个职位的应聘条件和福利待遇,觉得蛮适合自己。因为保安的学历要求一点都不高,只需要高中毕业就可以了。而且竟然没有试用期,一旦招聘成功就签两年的工作合同。每个月固定工资2000元,另外享受百盛文职员工的部分福利。

看到这里,一直苦于没有适合工作的陈哲眼睛一亮,心想不错嘛,我为什么不可以去做保安呢?凭我的身手,做一个保安还是绰绰有余的。虽说上面写着退伍军人或有保安工作经验的人优先,但我的身体条件摆在这里,还是很有希望被看中的嘛。对!明天就去这家公司去应聘保安职位。如果成功,那么每个月至少也有2000块收入,暂时就不用为了生活而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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