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2)
他一个大活人,难道还比不过沉庵那个死人?如今沉庵早成了一具骷髅,就算曾经再讨她欢心,如今她也断不会去亲一具骷髅。
只不过他又问了她那个问题。
“以后,你会只有我一个,对吧?”
灵愫困倦得打个哈欠,“当然。”
甜蜜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这晚他们手牵手回家时,路上遇到了闫弗。
灵愫甩开蔡逯的手,走到前面。
“你怎么又把小指接上了?不是给你砍掉了么?”
话说出口她突然很后悔。蔡逯并不知她把闫弗的小指剁了下来。更重要的是,她在蔡逯面前,是“代号二五零”,不是“代号佚”。
代号二五零级别太低,是没资格去杀人的。
蔡逯走到她身旁,“什么意思?”
闫弗从暗巷里走出来,伸出被包扎起来的小指。
“我把手指从老鼠肚里掏了出来。”
灵愫很震惊:“那老鼠呢?”
闫弗朝她抛了个媚眼,“我烤着吃了。”
尽管知道他在扯谎,可灵愫还是恶心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看这势头,再聊下去就得旧情复燃了。蔡逯赶忙出来中断,向她要解释,“你俩之间发生了什么?”
她没回这个话题,只是伸手指向闫弗。
“承桉哥,揍他。”
于是蔡逯与闫弗就在暗巷里扭打了起来,而她坐在巷外,数着天上有多少星星。
俩男人你揍一拳我踢一脚,偶尔还夹带着一些对话。
闫弗挑衅道:“她有跟你说过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吧。三十来岁,成熟内敛。你以为她是在说谁?那是在说沉庵啊……”
蔡逯抓住他的肩膀,五指紧扣,把他掀得腾空而起,最后“砰”一声,他的身重重落了地。
又单腿横扫,朝他腰腹重重踢了几脚。
“放屁!”蔡逯朝他的左脸捶去一拳,“你算什么东西?一个被她抛弃的过街老鼠,还有脸来挑衅!”
闫弗的肋骨断了几根,牙也掉了一颗。他偏过头,吐了口血水。
就在蔡逯以为他不会再找事时,他却抬起头,仰天长啸了一声:
“爽!!!”
这一声长啸令灵愫听得满心无语。
当然,她更多是觉得这场面很有趣。
老阁主还在的时候,曾养了一院狗。因没时间照顾他的爱犬们,所以便叫她来接手替养一段时间。
那群狼犬,威风凛凛,忠诚护主。但却经常对同伴呲牙低吼,打架负伤是常有的事。
院里狗吠不止,邻居老妇劝她管一管,狗咬狗是会咬出命的。
她却从来不管。
那时她说,狗就是狗,再通人性也是狗。养狗就要尊重狗狩猎捕食的本能,两条狗打架,那就让他们打去好了。
很多时候,狗咬狗不是在护食,而是在抢人,是在抢谁能更获得人的喜爱。他们是在争,谁是那个人最忠诚的奴仆。
因此,不管最后获胜或是活下来的是哪条狗,对养他们的人来说,这条狗就是最忠诚的。
狗证明了自己,获得了独宠。人也坐享其成,择优者饲养。
没有比这更好不过的了。
她知道,若真论起功夫,蔡逯断然打不过闫弗这个专门杀人的刺客。
但最后,却是蔡逯走出了巷。
因为闫弗不想打他,也不敢打他。
蔡逯对她笑了笑,很得意。
“没打死,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应该都不会再出现了。”
她拿手帕擦了擦他的脸,“承桉哥,你又给了我一个惊喜。”
人还是和狗有些不同的,她想。
获胜的狗,会摇着尾巴,朝她要肉干当作奖励。
而对蔡逯,甚至不需实质奖励,仅仅是在口头上夸他一句,他就开始得意洋洋了。
至于巷里不知死活的闫弗,她不在乎。
自那之后,蔡逯爱得更是张扬。
一个明显的表现是:他开始不顾旁人阻拦,每天都会带她来审刑院里玩。
在蔡逯处理公务时,她就在院里走来走去闲逛,很快就摸透了审刑院的布局。
她与那些官员也混得很熟,大家称她“小易”。她看起来是才刚及笄的模样,跟有些官员的女儿差不多大。加上她又是蔡逯的小女友,所以大家都很宠她,没事就给她投喂小零嘴,给她带各种漂亮的花灯。
到了初夏,她已经能进卷宗库了。
那里阴凉,她就待在那里捧着话本子,读得津津有味。
忙起来的时候,蔡逯根本顾不上她。因为很少能陪她玩,心里有亏欠,所以几乎是她想做什么,他就让她做什么。
哪怕是她想住到卷宗库里,他都会马不停蹄地把拔步床搬过去。
当然她没同意,她只是说:“我待在那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