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三十三章-曼桂山庄(二)(2 / 3)

加入书签

个大沙漠等着我。』

『咋会呢?雪山的附近就已经有沙漠?!』虞茴心里惊叹西域的气候居然会有着此等剧变,同时又想为何他要走那么远?

『我坐雪橇一直往西走,走了十多天,天气果然越来越热,我就知道我即将进入沙漠地带。我拿出了一封由雪山族人写的书信和一些钱给了当地的居民。原来两地的人经常有生意来往,是很好的合作伙伴,所以他们就给了我一匹骆驼,用来穿越沙漠。』

『哦?』眾人都忽然面面相覷的谈论着。

『你们肯定在想,为何我走了那么远路,还要继续走。那时我坐骆驼走了几天,心想这段日子来都累了,不如就找个地方定居吧,谁知道,那混蛋的儿子居然派杀手一路跟着我来到大沙漠』他捲起袖子,露出双臂上的满佈的疤痕『这些,就是当时被他们袭击时留下的。不过我命大,这样也死不去!』他忽然指着站在大厅两旁的那帮头陀,接着道:『当时,我为了逃避追杀,一直躲一直躲,最后遇上了他们。他们是身毒国的头陀,信奉当地一种由一名叫悉达多的智者所创的宗教。』

项籍心想:『难道这个悉达多就是二师兄所讲的那个高人?』

『这帮头陀本来四周行乞,过着苦行的生活。他们见我受重伤,就打退了那帮杀手,又帮我包扎,还一直送我上路,伴在我身边。』

虞茴只想:『那些西域人与这老头素未谋面,但就热情款待,悉心照顾,还跟着他回来中原当奴僕,反而一个跟他一同工作的部下就禽兽不如。真讽刺!』

『我们在沙漠兜兜转转走了接近半年,去遍了刚才我说过的月氏、安息和托勒密等诸国,一共过了十几年,见那帮杀手已经没再跟来,才敢回到中原。始终,这里才是我的家,也是我妻子安葬的地方,更是我答应过死后要跟她合葬的地方。所以,我有生之年一定要回来中原。』

『这个老伯真是个情种!日后我也可以碰到个这样的如意郎君就好。』春桃双腮一红,小声对姐妹说,虞茴只是白了她一眼。

项籍听完邓松的话,就道:『那庄主您就是从大官变回了普通平民,一切都要从头来过?』

邓松喝了一口酪浆,徐徐道:『吕览有云:『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做人,无论身处高位,还是当个布衣庶民,都应抱着平常心,珍惜眼前人和幸福。我回中原后,就把这些瓜果的种植方法一同带回来,做了些小生意,也跟西域诸国还有些生意来往。上天让我赚到这些财產,我都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项籍佩服的点点头,对邓松作揖道:『邓庄主可谓大德之人也!』

虞茴也对他心生敬佩,但忽然听到犬神对她道:『呵呵!看来在这我可以认识到新同伴!』

『喂!刚才你见我打死了那隻狗,你不生气吗?』

『哼!我还未气完,只是见到这里有跟我同种的狗,我当然特别兴奋!』祂磨拳擦掌的道。

虞茴这才忆起,犬神说过祂生前是在距离中原很远的地方长大,在一次捕猎雪豹的时候不幸被其咬死,魂魄被姜石的一位祖师收留,修炼过百年后才成了仙,难怪祂的样子跟这头獢犬有些相似。

这时她又拿起一片寒瓜,吃了一大口,只觉瓜肉鲜甜可口,而且非常解渴,就再继续吃,吃完了就吃第二片。不知道是否因为吃得太急,她大声的打了个嗝,惹得全场的人注视,她唯有羞愧地对邓松道歉。

他只是笑了笑,然后就嘰里咕嚕的在鹰鼻大汉耳边说了几句安息话。

大汉听了后点点头,就了出去。过了不久,就提着一个大酒埕,带着身后一群舞姬进来大厅。

男人们一见到那帮舞姬,都不禁张大嘴巴,只见她们全都穿着露脐露肩的上衣,外面只披着一块薄丝巾,是从头顶一直包裹至全身的。她们的脸亦被面巾所覆盖,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珠子,在古铜色的肌肤与深邃的轮廓衬托下分外性感。

这时,邓松让鹰鼻大汉为眾人倒酒,然后道:『各位,就请赏脸试试这葡萄酒,是老夫亲自酿的,味道甘醇易入口,即便是不好酒的两位姑娘也不妨试试。』他伸手比一比虞茴和夏嬋,然后继续道:『就请各位一边品酒,一边欣赏我这帮西域舞姬的表演。』然后就吩咐她们开始奏乐跳舞。

这时春桃喝了一口葡萄酒,柳眉一瞪,看着碧红如血的玉液,只觉这酒甘甜如蜜,毫无辛辣之气,浓郁的醇香于口腔里回回绕荡,连本来不喜欢喝酒的虞茴都不禁被其香气所诱惑,想春桃让她嚐一口。果然一喝,马上就有种不能成言的畅快感,直竖着拇指讚好,随即又喝下第二碗。

『哎呀,你平日喝不惯就嫑再多饮了,等一下醉了就麻烦!』春桃一直劝着她,但她只是挥手道:『这酒的酒味楞个淡,跟果汁毫无分别,咋个会醉呢?』她却毫不知道,越易入口的酒越易醉人。

这时邓松道:『这葡萄酒是我用冰镇过的,辛辣之气全消,最适合不懂喝酒的人饮用。』项籍自问酒量好,无论那酒的酒气多浓他也可以大碗大碗的牛饮,见此酒的酒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