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爱逢敌手 第14节(3 / 3)

加入书签

心里也挺忐忑的,这沈煜虽说是柠柠的男朋友,可跟他们那是一点也不熟,这就见了几面,还是在家里发生这么大事的情形下,没什么太大的接触,加上他这人又天生一身富贵气,性子冷淡,怎么看都让人心里有些发虚和惧怕。

可沈煜没给人谢绝好意的机会,一下飞机就让周暮把车开到郊区,进门,一看,还真是刚装修好,里面家具样样齐全,空气里还若有似无的弥漫着一股清新剂的味道。

这房子面积不比陆宅小,如果加上旁边的小花园和游泳池,估摸着要比陆宅要宽敞个几百平米,而且这周围环境确实不错,有山有水,绿树环绕,空气清新,交通也便利。陆柠各个房间都走了一圈,开窗看了看外面,心下不由庆幸自个刚才没坚持不要这房子,啧啧感叹这沈煜的朋友眼光真是好,苏婉要是住这儿,可比住在市中心那些别墅要好,不仅生活宁静,最重要的是她也能放心。

身后有人靠近,陆柠没回头,她知道是谁。这些天总呆在一块,他身上那股独特的,薄荷混合着淡淡烟草的香味,不知不觉中已被她牢记在心,每次只要稍微离得近了一些,她就知道,是他来了。

“喜欢吗?”说话间,他人已经紧贴着她的后背站定,头微微下低放在她头顶,双手撑在栏杆上,以一种环抱的姿态把人圈在怀里。“如果你想,回头我让裴轩再买一套,以后得空就过来住住。”

陆柠下意识想躲,可头被他不轻不重的压着,踌躇间也放弃了,干脆就这么任由他靠着自个。

她有些奇怪,自从答应跟他结婚之后,沈煜忽然间就变得格外黏人,以前在陆家,有时还会顾忌苏婉和赵姨,一旦旁边没人,他就跟个牛皮糖似的,不是要搂着她,就是要让她坐在他腿上,两人也不说话,他看他的财经杂志和文件,偶尔会猝不及防的低头吻下来。

次数多了,陆柠心里总会生出一种,他喜欢自己的错觉。

安置好苏婉,陆柠就跟着沈煜离开了。

从l市上飞机到现在,已经过了大半天,这会儿到了晚上八点多,正是吃晚饭的时候,于是沈煜便让周暮直接把车开到了静雅轩。

静雅轩即是上次沈煜请陆柠吃饭的地方,还是原来的那个包厢,可气氛却已然不同。

服务员拿菜单进来,沈煜看都没看,直接报出几个菜名,让他们准备着上菜。陆柠因为有些累,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恰巧听到他报的那几个菜名,大脑飞快运转了几秒,她猛然反应过来,那几道菜,都是她特别爱吃的。

他俩同桌吃饭的次数很少,按道理来说,他不应该这么清楚她的饮食习惯。

强压下心底那一股异样的感觉,陆柠佯装若无其事的在他对面坐下,也不问什么,就这么坐着等服务员上菜。

一顿饭吃完,时间已接近十点。

十一月底的天气,夜晚凉风习习。

走出大厅,身着无袖连衣裙的陆柠不禁打了个寒颤。沈煜二话不说直接脱掉西装外套,动作轻柔的给她披上,一只手顺势伸过去环住她的肩膀。陆柠回头,恰对上他那双幽深的黑眸,里面是她的倒影,她身上是属于他的温度。

他问:“还冷吗?”

嗓音低沉醇厚,不似平常的冷淡,略带着关心。她的心跟着微微颤动。

陆柠摇头,正欲说什么,余光忽然瞥到不远的拐角处,有个鬼鬼祟祟带着鸭舌帽的人正盯着他们看,见她看了过来,忙闪身又躲到了墙后边。

她看到对方背了个黑色双肩包,陆柠在娱乐圈这么久,很快明白过来,那人的身份十有□□是狗仔。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