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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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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远先一步于赵钦下车,把他的行李箱从后备箱拿了下来。

这个行李箱跟他挺长时间了,六年?七年?他算不清,只记得买它是为了替代自己不得善终的布面行李箱,在第一次去工地打工的前夜。

塑胶质地的箱面也不见得比布面好到哪里去,来之前他擦过它,但那上面的磨痕很多,是终身的,无法修复的。赵钦锁好车,伸手就要来帮他拿。

夏安远礼貌地笑了笑,仍是自己拎上。

他跟着赵钦,看着他拿出门卡,刷开停车场的电梯间,箱子和瓷砖地面摩擦,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冷暖灯在天花板高高挂着,把瓷砖精美的纹路、墙壁细腻的漆色、电梯门清亮的反光,甚至于装饰的踢脚线,都照得那么清晰。和十年前后的他自己,与行李箱的斑驳落拓一样清晰。

电梯打开,合上,上行28楼,再打开,他们出了电梯门,往右,一直到那扇灰黑色的门口,夏安远都没有出声。

赵钦输入了一串密码,是夏安远不懂的含义。

“夏先生,还请您稍等,纪总下午出京开会了,想必他现在正在回来的路上。”赵钦先打开中央空调,为夏安远从右边的鞋柜拿出拖鞋,又到餐厅泡上一杯茶,放到茶几上,“为您订的晚饭大概二十分钟后送过来,您可以先到客卫冲个澡,休息一会儿,屋子里请先不要随意走动,尤其是这间——”他指了指最里面的那间房,“这间屋子是绝对不能进去的。纪总没有太多吩咐,但具体的还需要等他回来安排。”

夏安远将行李箱放到玄关角落,冲赵钦点头,一直等到赵钦告辞,出门许久后,他才挪动脚步,往屋里走去。

四室两厅,这房子不大,对于有钱人来说。

夏安远一步一步往屋里走,走得很缓慢,浅灰色瓷砖在客厅冷色吊灯的映照下,泛着刺眼的光,像冰碴。在这上面走,刺骨、打滑,他觉得艰难。

房子像样板间,一切能用以猜测住户身份的私人物品都没有,客厅没有地毯,沙发上没有薄被,墙上没有挂画,料理台上没有鲜花,酒架里面没有冰红茶。

都是空的。

死物没有保存的能力。

他终于走到客厅中央,不敢坐下。

灰咖色的沙发成色近乎崭新,它守立在这个房子的中心地带,像个寡言老管家,沉默又尽忠职守地,注视眼前这位熟悉的陌生来客。

我的八年,哪能有这么值钱?

夏安远看了半天,没能忍住,伸手摸了摸它。

人的记忆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生命中会发生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许多年过后,你能记住的不过万分之一。即使这万分之一,你也可能无法在刹那间记起来全貌,只能通过一个点,一个细节,一句话,一份礼物,一张照片,将前情后事逐渐连贯。

任南曾说,人必须要活得有仪式感,礼物不重要,隐藏在礼物背后,不同于常日的记忆才重要,他劝夏安远,“远哥,你看,你前面很多年都没有过过生日,如果现在我要让你讲讲,那些年生日当天你是怎么过来的,吃了什么东西?穿了什么衣服?遇到了什么人?心情怎么样?你大概率一件也讲不出来,所以你今天一定得收下这条项链,或许很多年以后,你已经全然忘记我了,但看到这条项链,你就会想起今天,想起你在哪里遇到了一个叫什么名字的人,想起当天你穿的衣服,想起你吃的饭菜,想起其实你的每一天,都值得你这样想起。”

夏安远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人是无数记忆残肢变态成球的怪物,每扯断一只手臂,涌出的都是奔流的回忆。

就像他现在,指尖一触到这座沙发的皮面,感受到跨越十个春秋依然记忆犹新的触感,眼前就浮现出第一次来这里的自己。

这真的是一种很难让人忘却的手感,明明是皮面,摸起来,却像一团丝绸包裹的云,像嫩滑的婴儿肌肤,像温柔的,一触即分的吻。十年前的那个自己,在心里就是这么描述的。

他记起来,那是个暴雨天,他怕作业被雨淋湿,留在教室做完作业了才离开,从高中部到大门口,跨越了两栋教学楼和一个操场,他淋得狼狈,校服外套黏在身上,跟他的烂球鞋一样湿重。

走了好久,才听到身后有人叫他,怪雨声太大,他听不清。回头,隔着顺头发垂下来的雨帘,他看到有人打着一把黑色的伞,往他的方向走。

“纪驰?”夏安远视线很模糊,“你现在才回家吗?”

纪驰站定,那把黑伞倾斜到夏安远的头顶:“有点事。”

他们在同一把伞下,以相同的速度往外走,夏安远小心地让身上的湿衣服不碰到他:“谢谢,我到校门口就好。“

“回家?还是兼职?”纪驰问他。

班上的人都知道自己放学后还要兼职的,他低声说话,只差一线,声音就要被淹没到雨里:“今天回家。”

“高峰期过了,公交车要等很久。”纪驰看了他一眼,“你再穿着这一身站在雨里,估计还没到家就会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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