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好好的突然说离婚,怎么劝都不听。
东林也真是的,外面有女人不知道小心点,这下被发现了,他们娘俩都被赶回来了。
回村好几天,刚开始还能瞒着,现在指不定外面传的什么都是。
她把抹布扔在桌上,心里气愤又无计可施。
农村里谁家有点事,立马就会被传的到处有人耳闻。
贺梅干了一天的家务活,许久不干还真有点累。
之前还有前儿媳给帮忙,现在又剩下她一个人了。
敲着背,门口处有人进来道:“贺梅你知道吗?林美凤俩夫妻回来了。”
进来的人是把房子租给他们的人,看见现任房东来了,贺梅立马起身招呼。
“林美凤?他们全家都回来了?”她心一定,不会是跟她一样的吧。
不对啊,他们房子不是说儿子买的嘛,难不成……被儿子赶出来了?
抱着这种猜想问,“怎么回事,你快跟我说说?”
八卦别人家的事,两人交流片刻才说完。
有人跟她说,当然也有人把贺家母子回村住的事情转告给了林美凤。
林家这边的受欢迎程度比贺家多的多。
林美凤享受着包围人的奉承,听到贺梅跟她大儿子刘东林回村里住了。
心里疑惑,“他们怎么回来了?她大儿媳也回来了?”
把刘运安送监狱后,他们家跟姓贺的一家可以说是死敌了。
贺梅应该恨死他们了。
不过无所谓,反正也不喜欢这对母子。
“不知道啊,回来好几天了,就是,就是你们搬走那天回来的。”
至于贺梅的大儿媳,他们都没见过。
林美凤听到只有母子两人回来,猜测这是她儿子儿媳妇出状况了。
要不然儿媳妇怎么不回来?
她眼底闪一道亮光,难以掩面的勾起嘴角,拉着旁人开始嘀咕嘀咕起来。
……
新华书店。
林佳搜索着自己的书,很快在一众言情小说书架上找到。
书被透明塑料包裹着,不拆就看不见里面的内容。
她拿着书到柜台处付钱,身后突然有人喊住她。
“佳佳!”赵琳跟一个女生看见她一起走了过来。
自从上次后,还真的好久没见过表姐了。
“表姐你怎么在这里,”林佳含笑道。
“我跟我同学来看书啊,”表妹手里的书封面很花俏,而且很熟悉,赵琳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书。
惊呼过去,“你也喜欢看言情小说啊,还是岁大的书!”
她还以为像表妹这种学霸,应该不会看。
没想到啊~
一瞬间,赵琳已经想好回家后,如果她妈拿她跟林佳比较,说她老是看不三不四的书,她就说表妹也看。
林佳不知道对方脑袋里的想法,露出手里的书封面,“呃……嗯。”
“我挺喜欢的,尤其,尤其是岁岁大神的,我觉得她简直是我偶像,我超喜欢她书的,你呢。”
某个铁不知耻的人,面不改色的对自己夸夸道。
赵琳跟她的小姐妹一头,“我们也喜欢,她的两本书我都有收藏。”
“也不知道第三本什么时候出整本,”现在连载到杂志里,每期只有一点可以看,根本不过瘾。
还是整本一次性看完比较爽。
林佳:“快了快了。”
“你怎么知道?!”
“……”
“我……有内部消息,我一个同学的姐姐的朋友,她亲戚在十月杂志社工作。”
林佳轻声说,“我从她那里知道的。”
赵琳羡慕的看着她,“哇,这么好~”
旁边想参与进来的小姐妹开口,“对啊,好羡慕啊。”
“也不知道岁大会不会开签售会,要是她开的话,我一定让我爸带我去!”
她连本带作者亲笔签名的书都没有。
林佳暗道:暂时还不行,我还不想现在就把马甲暴露。
既然碰到面,赵琳拉着林佳说一起玩,时间还早,书看的差不多了,要不然逛逛街好了。
女孩子之间就是如此。
但林佳是个例,不管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讨厌逛街!
“吃不吃那边的泡虾,”她指着门口处的一个摊子道,“我请客。”
有人请客,两人秒点头同意。
面糊加上鸡蛋、肉泥和调料,把它们摊成饼块状,然后下油锅静等几分钟就可以捞出了。
金黄酥脆,混合着油香,味道很好。
买了这个后,接下来一发不可收拾。
三人连吃带买的,就这么一路到下午三四点才打算回家。
投资花影杂志社
临近开学,林佳跟林卫平去了趟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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