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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突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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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在连续肆虐五天后,终于减缓,而狼群也在经过这几天的休整后,养精蓄锐不少,全军继续赶路。

现大军离雪纺岭只剩二十里的距离,按照计画,再往前十里,大军便要分两路走,他率主力军走北岭,森之隐会跟随大军,而锦辉率子夜和暮云的分队,走南岭。而令风影和部下则在南岭的永夜碑和锦辉他们会合。

而虽然休息了五天,没耽误到行程,但不只伊菲森,所有的狼族,包含令风影和森之隐,都非常明白,下一关如何平安翻过北岭和南岭,才是重头戏。

北岭是兇神恶剎的雪豹大本营,南岭虽无大地主,却是暴风雪常在。

他昨天下令全员就地扎营,整顿一天,他身为全军元帅,亲自阅军,一隻隻查看每匹狼的状况。

全军一共是七十七匹狼(加上他自己),外加黎明、玄九和森之隐,以及令风影和其部下,一共十二名。

基本上除了比秋天瘦一点外,大伙都没什么问题,对狼来说,相当程度的飢饿,是大开杀戒前最好的刺激剂。

刺骨的霜风大雪虽然使狼削瘦,甚至是将其残忍淘汰,却总能把狼磨练出钢铁般的生存意志。

而白桂看起来,应该能等到攻进城后再生產,这段时间,他打算安排她作后援。

森之隐上半身披着鎧甲再套件白色的外衣,四个蹄子除了拐过一次外没事,而令风影和部下可就吃足苦头了,怕冷的鸟儿能跟到如此寒冷的最北方,沿路还冻掉好几撮羽毛,他认为确实实属不易,做为盟军,诚意十足了。

而黎明则是没什么精神和活力的样子,特别前阵子看起来病懨懨的,因为连病了好几天,加上吃不够睡不好,人也瘦了一圈。

以一个女人的标准来衡量,能跟着狼群在冰天冻地中忍飢耐寒,跋涉几百里,已经很惊狼了。

但为了能结束乱世,为了夺得黑森之剑,为了他王者的至高尊位,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歷史将会永远留下他伊菲森的英名,与再现盛世的壮丽江山。

他呼着出一口白色的雾气,皑皑的大雪如飞花和雨点片片落下,拂满一身玄色的猎装和黑长发,他抬头,白濛濛的天空透着今日的曙光。

在太阳出来前,气温是最低的时刻。好比胜利前那一战,总是最难熬的。

等太阳升起,就是这一场硬仗真正的开始。

大战在即,兴奋、期待、忧虑、害怕、恐惧,万般意念,盘绕满胸。

喜的是靠近帝位又进了一步,惧的是接下来要付出的代价。

「王,梟鹰王和部下已经出发了。」

锦辉道。伊菲森点点头,回过身来,看着他道:「准备得如何?」

「一切已妥当。」

锦辉看着他,风雪扬起他的发尾,就这么彼此注视沉默好一会后,笑起来,道:「进城后,再一起去猎几隻岩羊吧!」

伊菲森吸了口气后,又吐出去,然后也微微笑起来,道:「好啊!自从坐了这个位子后,我都快想不起来,上次咱们一起狩猎是什么时候。」

「嗯,我也想不太起来,只记得你踩进捕兽夹,学狗吠矇混猎户脱困那一次。」

伊菲森挑起眉,呵呵笑道:「哼,你这傢伙,就只记得这些鸟事。」

「因为我看这样下去,用不着你等到登基称帝,就会忘了不少该记得的事情。」锦辉也挑起眉,勾起嘴角,调侃道。

「但愿本王不会忘记,该记得的事情。」伊菲森笑着望向锦辉说。

「那属下先谢过了。」

金色的朝阳东方射来,太阳已完全升起了。

「行,等进城再谢吧!」伊菲森道,神色一凛

,两手快速的拉整衣衿。

全营里传出一声长长的狼嚎,为大战的第一步打响出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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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银白的雪地上,黑森狼族正朝着前方横亙绵延的雪纺岭奔去。

黎明扯紧了风信子的背毛,今天的速度如同往常一样,但心里总觉得有股说不出的不安。

她很明白,这种不安,来自于自己过去腥风血雨里,打杀十二年所淬炼出来的直觉。

不过,不管接下来会如何,自己都不能插手过多,要是为此而不经意的改变歷史某些环节,那她黎明面对天道的反噬,绝对是在劫难逃。

儘管自己从来对命中注定这种鸟蛋安排,向来嗤之以鼻居多,可在天地面前,不到最后、不到不得不为以前,还是先乖乖低头,才是最聪明的。

冷刺的风划过她的脸,四周传来狼群奔跑的呼喝声,她一手抓紧斗蓬,一手紧抓着剧烈起伏的狼背,四周的景色从针叶林逐渐往前开阔出一片平原。

狼群会在岭脚下十里外兵分二路,她会跟着主力军走(大概狼王考量到她这人类,跟去走暴风雪多又食物少的南岭路队,冻死或饿死的机率太高),而彩月长老会负责跟去锦辉那一队,填补她的位子做医疗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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