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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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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了于良一眼,挤进厨房看了一圈,又随着血液拖拽痕迹进了浴室。她没有想到凶手竟然这么残忍,“凶手先把被尸体拖进厨房准备实施分尸,但发现厨房空间不够大,又把尸体拖到了浴室,在里面进行分尸。”

于良眼珠飞快转着,好像在拼命想借口,可是面对大量蓝紫色荧光,他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谎话来解释为什么家里曾经有这么多莉雅的血。憋了半天,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没杀她。”

但是,谁都没理他。

“你没杀她。”左擎苍看完现场,摘下手套,说,“但你帮助凶手处理尸体,事后还试图隐瞒、包庇凶手。”

“反正我没杀她。”于良没心没肺地答道。

大家都用一种鄙夷的目光看向于良,仿佛那只是一堆爬满臭虫的垃圾,对妻子之死,他表现出来的冷漠让人匪夷所思。他不但继续住在这个上演了一出惊天凶杀案的房子里,闻着用来掩盖尸体血腥的香水,还试图通过法律手段争得妻子留下的这份“遗产”,不知他心里是否还记得大学恋爱时的青涩和甜蜜,是否还记得妻子为他而忤逆父母留在首都的那份坚定的爱。也许在有些男人心里,利益才是第一位,而女人的付出只是他满足虚荣型的簇拥感的一种体验。

警察们押着于良回局里录口供,一些痕迹检验人员仍留在现场提取证据,舒浔再来到那面重新粉刷过、现在喷了鲁米诺的墙壁前,忽然发现那阵香水味不见了,凑近仔细嗅了嗅,只有粉刷材料的气味。

回酒店的路上,舒浔压抑着心头弥漫着血气的悲伤,她始终不能想象,莉雅一个人分散地躺在婆婆的扁担两头,或者还有编织袋中,一步两颤地被挑去那个不是家乡的遥远村落时,是怎样一种大悲大寂,她是否乞求着重生和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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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妞说得对,婚姻嘛,其实门当户对很重要。

☆、 一缕芳魂

两天后,去于家村调查的警察打来电话,说在当地警方的协助和配合下,莉雅的尸身找到了,被埋在村子后山处理病死猪的地方。令人发指的是,凶手于红英分尸时怕高温天气引起尸身腐烂发出的臭味为引起他人注意,特地像腌制咸肉一样用大量的盐和所有能用得上的辛香料把每块都涂抹了一遍,还喷上大量香水。

前去寻找尸体的警察还提到一件事,于红英被押着去后山指认抛尸地点时,非常不配合,一会儿说尸体在山脚下的小溪里,一会儿说忘记自己扔哪儿了。可警察们在后山隐隐闻到一阵香水味,他们往香水味最浓烈的地方挖掘,却挖出了因为高温、湿气和附近细菌影响已经高度腐烂发臭的尸块。

同时被挖出来的还有于红英用来杀人和分尸的斩骨刀。证据确凿,于红英被押往首都,交代自己的罪行。

舒浔在审讯室第一次见到莉雅的婆婆于红英,那是一个身材壮实、表情凶悍的妇女,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碎花无袖汗衫,黑色短裤,短发黑白斑驳,并不大的眼睛迸发着冷峻的寒意,看上去强势而易怒。

对杀掉儿媳妇一事,于红英居然没有任何悔意,语气中,反而像在怪罪莉雅“不肯听话”,仿佛那不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而是一个应该任人摆布的提线木偶。她冷漠地坐在桌子对面,异常平静地回答警察的提问。

她的冷静和冷漠和于良的浮躁完全不同,从左擎苍的角度看,这就是一种能够完成杀人和分尸的能力和心理素质。

想不到一个大半辈子生活在农村的妇女,竟然具备这样令人胆寒的素质。

“她说什么香水很贵,不能当空气清新剂。她以为我没见过世面?就她有钱,有钱也不把房子过户给我儿子?我儿子,还有我,跟她说了多少好话,她以为自己了不起?一个女人不就得听男人的,她为什么不听我儿子的话,不能把房子给他?她的不就是他的!”说起杀人动机,于红英咬牙切齿时,目光仍旧冷酷,好像杀人分尸仍旧不能平息她心头之怒。

负责审讯的警察问:“你砍死莉雅之后,是你一个人进行分尸,还是有别人帮忙?”

“是我一个人干的。”

“于良有没有参与?”

“他连杀猪都不敢看,还敢剁人?”

“你为什么要分尸?”

“不切成一块一快的,怎么运回去?杀人和杀猪是一样的,猪杀了还能吃肉。小妮子不听话,在我们村里,不听话的女人就是要打,我小子心地善良,下不了手,他若肯把媳妇带回来村里一两年,我保管给他(把媳妇)训得服服帖帖。”

“听说莉雅借给你三万块?”舒浔倒要亲耳听听,对于欠钱不还这件事,于红英有着怎么样的价值判断。

“借?!”于红英非常吃惊,冷酷的神情终于有了一丝激愤,说到钱,她远比说自己杀人分尸激动许多,“娜娜(于红英的女儿)结婚,老家需要集资盖个新房,她作为大嫂,拿点钱出来不是天经地义?她家那么有钱,听说在湖霁住的是二层楼(楼中楼),还好意思叫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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