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节(3 / 3)
天津商人为反贼出了错误?
周延儒当然认为光禄院的制度出了问题。于是,他并未答复王大俊的质询,而是发函至扬州,令光禄院取消王大俊的光禄大夫资格,并责成光禄院修改制度,保证不再出现此类笑话。
最高级光禄院理事会寸步不让,认为内阁无权对光禄院命令、责成,并且顽固坚持,光禄院相关律法得到了皇帝陛下的批红,若要修改,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光禄大夫同意,然后报请皇帝陛下批红。
这已经涉及到立法权的问题,非周延儒所能解决,答复王大俊一事不了了之。
不过,此事引起了黄宗羲、顾炎武等一帮有识之士的深思。
自秦汉以来,立法权就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表面上归属于皇帝陛下,实际操作中却把持在行政机构手中。而且,关于国家基本层面的律法,一般由太祖、高祖、太宗之类的说了算,后世很难更改。
比如,现行的《明大诰》就由朱元璋亲自编撰,通行于世的《大明律》也由朱元璋主持编撰。
事易时移,大明的情况已经与朱元璋时代截然不同,很多律法不合时宜,却仍然被顽固地坚持着。
而且,黄宗羲还敏锐地发现,自从林纯鸿崛起之后,大明几乎一日三变,除了一些基本层面的律法,其余律法都面临着无法跟上时代的问题。
林纯鸿颁布了无数的律法,几乎都由监察府制定,并未得到皇帝陛下的背书,现在也大行于世。
这种状况,显然是应急之策,无法保证华夏大地的长治久安。
黄宗羲等一帮人开始思索,立法权到底应该掌握在谁手中,应该以何种方式来保证律法不会落后于时代?
兵抵天津
满清鞑子厉兵秣马,关辽一线及洪承畴吓得够呛。
洪承畴根据经验判断,鞑子这次的行动不同寻常,动兵规模恐怕不会小于崇祯十一年的那次入侵。
洪承畴几乎已经看见了自己冰凉的尸体被冷雨凄风蹂躏。
三年前,卢象升如此,十年前,袁崇焕更惨,他洪承畴能逃过此劫么?
当然,大明境内并不缺乏精锐战兵,只可惜这些力量都掌握在林纯鸿手中,朝廷无法驱策他们为国效力。
即便不考虑林纯鸿,大明也不缺乏精锐军队。
比如,崇祯十一年时,精锐兵力就包括天雄军、陕兵、洪兵、关辽兵等等,数量亦有十多万。若朝廷指挥调度得当,各部精诚团结,亦能给予鞑子毁灭性的打击。
只是,出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天雄军、陕兵被朝廷玩死,关辽兵耗费大量钱粮,却窝在关辽一线自保,效费比极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