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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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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光明前最后的黑。火车轨道的声音哐哐当当的响着,车内的旅客大多处于熟睡状态,因临着劳动节而一票难求,连走道上都横七竖八的躺着很多旅客。

许诺是被乘务员大喇叭般的高音喊醒的,伸手揉着惺忪的睡眼,被压一整夜的左手早已因为血液不通发麻。她迷蒙着双眼恍惚间撇到近处尤书宁线条柔和的侧脸,瞌睡虫瞬间被赶跑,腾地从他怀中挪出来,两人身上盖的薄被滑落到地上。

他们竟然依偎着睡了一夜。

“到站了吗?”他磁性的嗓音传来,半眯着双眼盯着她。

她揉捏着发麻的胳膊,含含糊糊的回答:“嗯,到站了。”

从西安转汽车,再从汽车转汽车,接着是通用小摩的,从早七点到晚十点,他们才到达案子挪交的村镇法庭。

四层住宅楼构成的简易旅店是镇上唯一的一家可供住宿的地方,老板和老板娘娘是店里的服务人员,连身份证都不用登记他俩就被老板娘直接领到了三楼的房间。为了节约面积,房屋被隔开成很多个单间,本就是夜晚,完全昏暗的楼道里越发显得阴森森的。

唯一让她觉得安心的是尤书宁就住在她隔壁,等带他们上楼的老板娘走后她举着手艰难的跟他挥手说了句晚安,关了门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想不洗澡直接睡。

等缓过些疲惫后起身栓门,一个人捣鼓很久才发现锁是坏掉的,瞬间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瞪着眼睛盯着门锁,趿拉着拖鞋跑到楼下找老板娘,不是她胆小,而是这地方真的又小又偏又恐怖。

老板娘无奈的耸耸肩说:“对不起,你们运气好,这是我们镇上最后两间房……”

许诺咬着牙转身,她还真是运气好抽中了坏锁的那个房间。想罢最后也只能妥协,能找个地方住已经很不错了,做人要知足。

尤书宁长身玉立在她房前,正低头看着文件,他正好逆光,她看见他的那一刻仿佛看到了他身后所有的光芒,感觉他每一个细胞都带着金黄色芒刺般的小球,让她挪不开眼。

她不自觉的放慢上楼的脚步,有他的地方,自然能成一幅绝妙的风景画。

他侧身抬眼,正好将她置于视线中,将手中的文件递给她,转头望着栏杆外无边的夜色:“这是杨安案子的辩护词和我另外整理的辩护要点,你做一下前期准备,避免上庭后有听不懂的地方。”

“嗯,好的师父。”她接过文件,随意翻阅页码,发现尤书宁细心的将顺序整理好了。

“你刚刚下去干什么了?”他不是好奇,纯粹的出于关心。

她随口应道:“门锁是坏的,我去找老板娘换个房间。”

他沉默片刻,要是有其他空房,怕是老板娘早就带着钥匙上来了不会是她一个人折返,想罢说:“我们俩换房间吧!”

许诺凝视在他轮廓清晰、五官柔和的脸上,黑曜石般的眼睛像漩涡一样见她深深的吸了进去。

两人对视很久,终是他打破了沉默:“女孩子住确实有不便之处,也不安全。你回房收拾东西,我整理好文件再搬过来。”

她拿着文件目送他回房,四月底的夜晚露和寒气也是凉飕飕的,她却一点都没感觉到冷,好像还暖烘烘的。因为太累而没有打开的行李箱反而很方便搬运,尤书宁花了不到两分钟时间将登山包拎到她房中,拖着她的行李到了隔壁房间。

她站在本应该属于尤书宁的房间中,除了门锁外,屋内陈设和之前的那间房都一样,只是简易的一张床一张桌子,她却总觉得多了些什么。

对,那东西叫安全感。

翌日开庭很早,尤书宁和她早早的便开始候庭了。因是刑事案子,许诺又没有实习律师证,只能坐在陪审席位上注视着他。

检察官宣读资料时他低头在纸上写写画画,并没有焦急之色。

“被告人杨安于2014年1月25日在晨明路55号砸破停在路边劳斯莱斯的车窗,并盗取车内十万现金,外带一个lv手提包。这一点,被告在江城市城南晨明路派出所有详细交代,侦查卷宗里有详细笔记。”检察官说完让助理分别放出了晨明路40号和60号两端道路的监控视频,接着说:“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被告在进入晨明路40号时手上是没有任何东西的,在晨明路60号视频时杨安手上就拎着车主的手提包,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砸车盗窃的人就是被告人杨安。”

尤书宁慢条斯理的起身,说:“警方侦查卷宗第一百三十页中有详细记载,劳斯莱斯车窗系尖锐物品垂直于车窗方向用力砸破。我们姑且不说被告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年老者,就连我们青壮年想要去砸破车窗,估计都是难事。检方言之凿凿,那请给大家分析一下被告在晨明路40号时手中没有任何东西,那请问作案工具是从哪里来的?”

检察官起身,将资料递给法官道:“侦查卷宗200页中有被告口述,作案工具是一把匕首,得手后将匕首置于车主包中带出,抛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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